马同学

北京分支机构调拨上海分支机构为什么不视同会计学销售?

\n//glive.gaodun.com/upload/1977964/3e73829314d38d2babde3cff2ce8dc6bdcf4add2\n老师你好,C选项我还是不太能理解,北京分支机构调拨上海分支机构为什么 不是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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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马同学 的提问 2020-12-25 09:17:56 阅读346

马晓雪同学,你好,关于北京分支机构调拨上海分支机构为什么不视同会计学销售?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选项C要用于销售哈,选项中是说是调拨不符合条件哦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这里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B.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学习加油,坚持就是胜利哦~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学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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