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同学

为何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能作为套期工具但可以作为套期项目,但是套期工具的根本是规避风险,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变动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其不可以作为套期工具的原因也是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能影响损益,那为什么“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就不影响损益了,与套期的目的不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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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程同学 的提问 2021-01-12 13:36:54 阅读1703

程芬同学,你好,关于为何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细心的同学你好~

首先要明确套期的目的,套期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风险而不是为了获利。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能作为套期工具是因为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能影响损益,无法对冲其他被套期项目的风险。但是只要自身有风险敞口且可明确区分就可以作为被套期项目,那么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也会面临公允价值降低的风险(只不过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那么就有风险敞口,就可以作为被套期项目利用套期工具来规避风险,即选择对应的套期工具来对冲其风险,那么需要对冲的就是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因为被套期项目本身就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那么套期工具对冲风险时也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样才能达到对冲的目的,达到对冲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套期的目的。

希望上述回答能帮助到你~

每天保持学习,保持进步哦~~加油!!!

以上是关于科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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