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许嘉怿律师表示,以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之一“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而言,原本在上海开设一家房产门店一般需要5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对于创业企业而言,如此的规定遏制了许多想跨入这一行业的创业人群,原本为房产营销的主营业务不得不被无形地遏制在这一规定中;而已身处这一行业中的企业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则需要通过多种灰色途径来解决,比如“借证”、“买证“等,这样的做法不仅无法正面引导行业的发展,而且给行业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另外,对于劳动者而言,其为了更高的收入愿意花很大的代价获得类似的职业资格,从而靠“借证”“卖证”即可获得很高的收入;对个人而言无法实现其个人的良好职业规划,对劳动力市场而言则陷入了“持证人不干活也能赚钱”的怪圈,严重遏制了正常的人才流动需要。
 
  又如“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其是诞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法治初期及市场经济初期的产物,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国企中可能是有众多需求的职业资格,但在如今却已鲜有闻之。随着现在法治社会的逐步完善,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需要多样化的、法律与管理相结合的法律人才,规模较大的企业都会设立法务部门,而法务部门也不再以“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作为劳动者的入职条件,可想而知,如此职业资格的存在更多的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
 
  而今取消了部分职业资格的情况下,企业、特别是创业企业的发展门槛降低,行业可以良性地接受更多的市场竞争,而不会再受职业资格的限制;而劳动力市场的流动也会给企业选择真正有能力的人才提供更优质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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