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中国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
 
  即将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共9章49条,是在1997年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在维持原准则基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新准则对大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完善,在内容上规范包括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基本事项。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3日表示,新准则在十个方面做出了重大制度调整:包括明确根据新《会计准则》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合理界定会计核算基础;强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明确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等。
 
  财政部透露,将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办法,尽快修订出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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