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收账款的周转过程,赊销形成应收账款(记“应收账款”科目借方),收回现金形成应收账款周转额又使应收账款减少(记“应收账款”科目贷方),那么应收账款累计贷方发生额可以说是非常准确的应收账款周转额了,所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分子应为年度(一定时期)应收账款累计贷方发生额。考虑到取数的方便,可作相应的变通处理。由“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等式可推出: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回收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期末余额。其中:应收账款(含坏账准备)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可取值于资产负债表及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应收账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即本期赊销额在报表中不能取得,但可仿照《细则》的处理以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代之,这样便可取值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公式应改进为: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应收账款回收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的计算同《细则》,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及坏账准备。
 
  改进公式的问题:
  为讨论公式,可以只考虑赊销收入,所有回收金额也都是赊销后的回款。
  应收账款回收额=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企业在一个期间内的回收金额是各期回款金额的总和,用T1回款表示*9期回款,则回款金额为(T1回款+T2回款+……+Tn回款),收入金额也可以表示为(T1收入+T2收入+……+Tn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T1收入-T1回款+T2收入-T2回款+……Tn收入-Tn回款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T1收入-T1回款)+(T1收入-T1回款+T2收入-T2回款+……Tn收入-Tn回款))/2
  一般公式:应收账款周转率=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nT收入/( (T1收入-T1回款+nT收入-nT回款)/2)
  改进公式:应收账款周转率=回款/应收账款平均余额=nT回款/( (T1收入-T1回款+nT收入-nT回款)/2)
  两个公式对比一下,改变的仅仅是分子,而且回款金额不容易统计。

备注:此专题 运用模板3,ch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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