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昨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四种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修改的通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提出修改的四种情形包括“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非本市户口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口迁离”等内容。
 
  据悉,市民对修改政策有意见或建议,可于12月4日前发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admin@zszfgjj.gov.cn)进行反映。
 
  旧楼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在发布的公积金四种情形提取政策修改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条款无疑是最引人关注的。洪家基12号居民努力多年,终于在今年春节完成加装电梯,其过程的艰辛、曲折令许多想效仿的旧楼居民望而却步。为了帮助旧楼居民缓解加装电梯的资金压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增设“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通知提及,该项政策适用本市范围内既有住宅房屋的产权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房地产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提取时间要求,房地产所有权人共同出资增设电梯的,自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要求,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费用。另外,提取公积金还需要产权证、身份证等一系列证件、资料。
 
  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年限放宽至两年
  通知显示,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由“在购房发票或付款收据开立日起一年内只提取一次”改为“在购房发票或付款收据开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对于缴存人来说,这一变化意味着可以多一年时间积累公积金,可提取出来的金额更多。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部分一次性付款购房的缴存人来说,一年的时间太短,放宽至两年可以多提取一年已缴存的公积金。这项政策调整主要考虑了这个群体的实际需求。
 
  两种情况提取增加年龄限制
  针对“非本市户口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口迁离本地”提取公积金的两种情况,新政策增加了“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提取条件。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透露,政策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制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并没有离职即可提取的规定。“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离职提取条件是向本地户籍离职人员看齐。
 
  据了解,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如果缴存人未满年龄,必须按购建住房等其他提取方式提取;或者在市内或外市新工作单位缴存公积金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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