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5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附:公积金计算器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其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4、按*6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6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6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6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6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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