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矫妍 刘胜利 记者巴家伟)“一直以为税务稽查往往都是给我们纠错补缴税款的,没想到,其实还有给我们退税的时候……”当大连市中山区某物流公司会计在拿到大连市国税局*9稽查局作出的“退税”《税务处理决定书》时,脸上写满了惊喜、惊讶。
 
  原来,大连市国税局*9稽查局在对某物流公司的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从而导致企业多交了2476.58元企业所得税。面对这种情况,稽查人员并没有因为是企业多缴税款而予以忽视或避而不谈,而是依据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为纳税人着想的角度考虑,主动告诉了纳税人可以退回多交的税款。在仔细检查稽核后对企业多缴的税款做出退税处理,并于处理后积极落实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密切关注退税办理过程,以确保该笔税款能够及时准确地退还到纳税人手中。“我们不能少收一分应征税款,也不能多收一分不应征的税款!”税务稽查人员董荣如是说。于是,当企业拿到这份“与众不同”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的一刻,切实感受到了来自税务稽查的暖暖春风,由衷地说出了本文开头的那段话。
 
  除此之外,在以往的纳税检查中,稽查人员经常会碰到纳税人在检查之后出现缴税超期、账务处理错误的情况,使得企业账务在查后出现新问题。为了给纳税人解决这一难题,该局在今年初开始推行《税务稽查后续管理建议书》。本着既当“医生”又当“护士”的服务理念,“治病去根”的同时更要做好“病后护理”,不仅纠正纳税人存在的错误,还要及时告知纳税人应该注意的事项,为纳税人规避了查后账务处理和纳税调整再次出错等一系列的风险,让纳税人真正体验到稽查工作的创新给纳税人带来工作上的便利和服务上的实惠。
 
  该局孔庆伟局长表示:“日常的稽查工作不但要做到税收执法的公平与公正,同时还要做到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既要保证国家的税款不流失,也要充分的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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