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9条 为了规范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各下属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9章 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和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三会”管理。
  (一)公司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公司重大财务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财务管理方面的职权。
  (三)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督和检查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a}*]、分级管理。
  (一)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具体承担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及经济合同、法定文件的签署等。
  (二)公司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总经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务活动 实行[*{a}*]。
  (三)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依据《公司总经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四)公司财务中心依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部门职责分工要求,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本部及下属控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名人名言: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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