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价值论”实现了各种不同形式(生活资料使用价值、生产资料使用价值或劳动价值)价值量之间的统一度量,且其度量单位就是能量单位(焦耳)。主体无论是对那一种形式的价值资源进行影响和制约,都可以采用以能量为统一度量单位的价值量来描述其影响和制约的程度。根据权力的价值本质,对权量和权力进行如下精确定义:
  权量(或制约权量):设集体的价值量为Q,主体对于集体的制约权数(或影响权数)为Si,则把Si×Q定义为主体对于该集体的权量(或制约权量),即Qp= Si×Q (1)
  权力(或制约权力):设集体在单位时间所释放的价值量为U,主体对于该集体的制约权数(或影响权数)为Si,则把Kp×U定义为主体对于该集体的权力(或制约权力),即
  Up= Si×U (2)
 
  其中,Up= Qp /T,U = Q /T,T为时间。
  如果该集体的价值量完全由主体来控制,则主体的决策权数或影响权数为1,这个集体处于绝对的、完全的集权状态。如果没有其它制约因素,那么,这个人完全按照自己的价值观,代表自己的利益进行决策和执行决策,那么他的所有决策和行为,都将在*5限度上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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