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领用时,将其价值一次转作生产费用或有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当期收入的抵减数。
  一、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物业管理企业的低值易耗品从其价值标准来看,指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二、低值易耗品的特点: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使用年限短,因而导致购置报废比较频繁。
  三、低值易耗品的种类
  低值易耗品的分类通常有两种划分标准:
  一是按低值易耗品的用途,划分为:
  (1)通用工具。通用的刀具、量具、模具、夹具等工具以及各种辅助工具,如扳手、千斤顶等。
  (2)专用工具。具有特定用途的工具,如专用模具、财会电动装订机、水电工专用电动打孔机等。
  (3)替换件。容易磨损或为制造不同产品需要替换使用的各种设备,如轧钢用的轧辊、浇铸钢锭用的钢锭模等。
  (4)周转材料。多次使用的物品,如建筑业的紧固件、脚手架用材。
  (5)管理用具。各种家具用具及办公用具,如桌椅、书架、文件柜、保险柜、打印机、扫描仪、DVD、稳压器、电暖器等。
  (6)劳动用品,发给工人作为劳动保护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带等。
  实际这是一种简便核算方法,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是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消耗的,并不是使用一次就消耗了全部价。
  特点:按其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来看属于劳动资料,它可以多次参加周转并不改变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修理、报废时也有一定的残值。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低值易耗品价值较低,且易于损坏,需经常进行更换,其购入和领用业务较频繁,为便于核算和管理,在会计上把它归入存货类,视同存货进行实物管理。而在核算上,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即有和材料核算相似之处,又有和固定资产核算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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