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即按照相关会准则和制度编报的当年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确定。年度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税收筹划分析
  由于小型微利企业没有终身制,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要根据企业当年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政策法律依据,小型微利企业要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
  一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三是从业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100人。
  四是资产总额在一定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它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五是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必须是国内的居民企业。
  因此,符合以上六个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才能享受2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
  基于以上分析,如果一个企业大大超过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完全可以把该企业进行分立,组成几个小型微利企业,每个小型微利企业经营某一方面的专业业务,可以减轻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负担。但要权衡公司分立所花费的各种成本,如注册费、各种管理费用,与节税效益及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战略,慎重决策。
 
  名人名言:生死本是一条线上的东西。生是奋斗,死是休息。生是活跃,死是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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