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考核D级 主要领导降、免职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 李杨)甘肃省将把扶贫攻坚工作业绩与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相挂钩,对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为A级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注重提拔使用;考核D级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将采取降职、免职等组织调整措施。近日,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起草的《甘肃省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不同贫困县市区同一考核标准赋予不同权重体系
  《办法》明确提出,将根据贫困程度、扶贫难度,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按同一考核指标赋予不同权重的方式制定指标体系。我省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重点考核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人口减幅、基础设施建设和富民产业培育等情况,对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主要考核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人口减幅、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保障等情况。
  考核结果运用突出“三个挂钩”
  甘肃省还建立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机制,平时考核主要采取工作调研、专项督查、跟踪了解、建立档案等方式,多渠道掌握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情况,年度考核主要采取各级自评、部门评价、综合评定、重点考核等方式进行。我省坚持把考核结果的运用摆在突出位置,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突出了“三个挂钩”:一是把扶贫攻坚工作业绩与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对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为A级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注重提拔使用;D级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采取降职、免职等组织调整措施;二是把扶贫攻坚工作业绩与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相挂钩,评定为A、B级的县市区,在下一年度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社会帮扶资金扶持上予以奖励和倾斜;连续3年考核为A级的县市区,加大项目奖励力度;三是把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与县市区党政正职的政绩相挂钩,将扶贫攻坚工作业绩直接计入县市区党政正职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得分。
  名人名言:没有理想,就达不到目的;没有勇敢,就得不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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