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的期限
对国内工业的保护决不应是无限期的,否则,将会出现保护落后和保护低效率的结局。有些被保护了一定时期的工业部门,当其产品价格已低于国外同类产品的价格时,可以降低保护程度或完全撤除保护,让其进入国际市场自由竞争。有些被保护的工业部门,在过了一定的保护期后仍没有明显进步,离开政府给予的协助和扶植仍难以独立发展,这表明它们不适宜成为被保护的对象,政府应该撤除对它们的保护,任其自生自灭。对工业部门的保护期限最长不应超过30年,否则,将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生产率的提高。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应对措施 高顿教育 2014-10-21 14:35:11
-
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何在? 高顿教育 2014-10-21 14:33:32
-
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点在哪? 高顿教育 2014-10-21 14:33:12
-
贸易保护主义概况之监控 高顿教育 2014-10-21 14:32:30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