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租赁的租赁方式

 
  专业租赁
  一般由制造厂商的租赁部或专业租赁公司经营。适用于技术发展迅速的商品,如电子计算机、汽车等,期限较短,租金较高。
 
  服务型租赁
  出租人除租赁物品外,并承担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提供燃料、原料、部件以及负责培训技术人员。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包括上述各种费用在内。在合同到期前,承租人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取消合同,退还设备。这种租赁方式一般是中期租赁。
 
  资金租赁
  或称融通资金的租赁。 出租人从银行获得贷款,然后由出租人再向承租人出租机器或设备。这种租赁方式以租赁机器设备为主,出租人从租金中全部收回垫付的资本,期限较长,一般为3~5年。这种租赁方式实质上是给予承租人以长期信贷的一种租赁方式。如果出租人不是制造商,出租人(租赁公司)用银行贷款与制造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设备,然后,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把设备租赁给承租人。这种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合同期内,承租人无权取消合同。在合同期满后,可以延长租赁期限,或者由承租人以低价收买租赁的设备,取得所有权。
 
  信贷租赁
  又称为衡平租赁。按照这种方式,由出租人(租赁公司)提供租赁设备所需的资金的20~40%,其余60~80%的资金,由其他银行或财团借贷,出租品的所有权属租赁公司。出租品由租赁公司(出租人)租赁给承租人,租金较低。这种方式通常用于大型设备。
 
  杠杆租赁
  (leveraged lease),或称代偿贷款租赁。用于租赁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实质上是一种抵押贷款的租赁方式。当租赁公司对价格很高的设备无力筹措资金时,向银行或保险公司贷款,购买设备作为租赁物品,而把购进并出租的设备向银行或保险公司作为抵押,同时,指定承租人向银行或保险公司按时支付租金,偿还贷款,获得对出租品的使用权与收益权,租赁公司从中收取佣金。
 
  综合性租赁
  这是将租赁与其他贸易方式结合在一起的租赁方式,包括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的租赁方式和与对外加工装配相结合的租赁方式等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