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租赁出租人——联合组织

 
  国际租赁(international letting and hiring),又称租赁贸易或租赁信贷,也称为国际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系指出租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将设备等物品较长期地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热缴纳租金,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处理。租赁业务主要包括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两种方式。
 
  60年代中期,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和其他国家银行组成国际租赁协会,在卢森堡建立总部,主要职能是协调所有参与银行成员所控制的租赁公司的国外租赁业务,包括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和瑞典等国家的租赁公司。这种国际性租赁组织是在租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出现的。此外,在国际租赁市场上还有经销商和经纪人,大的经销商并起着重要作用。他们在许多国家设有销售点承接大出口商或制造厂商委托的租赁业务。经纪人则代表出租人或承租人寻找交易对象,并代表委托人与对方磋商租赁条件,促成交易,从中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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