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称,适逢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深改不断推进,改革涉及的各项立法修订刻不容缓,在昨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四中全会”),中国反腐进入新常态,从根本上解决“权大于法”亟待制度保障。会上提出,市场监管、期货、互联网领域、房地产税等方面的立法有望加快,预算法、消费税法、劳动合同法、证券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有望得到修订和完善。
看到该则新闻,侃房哥眼前一亮,房地产税立法加快再次被提及。这喊了多年的全面征收房地产税,到如今仍“犹抱琵琶半遮面”,足见其定位模糊及阻力重重。
侃房哥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房地产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条件不成熟,全国存量房及增量房数量数据统计较为繁琐,且由于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还未推行,个人名下房产数量难以查询。此外,房地产税征收细则本身还需不断完善,全面开征前,应拿出足以令人信服的方案。
虽然每年都有房地产税要全面开征的消息传出,但最后都不了了之。人们对“狼来了”似的房地产税也见怪不怪。为什么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全面开征房地产税迫在眉睫?加快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可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另外还可以有效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使其理性选择住房面积,控制名下住房数量,同时打击投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目前,在上海、重庆等城市已开展房地产税征收试点,业内专家呼吁可以在其他省市增加试点,吸取上海和重庆房地产税试点的经验,进一步深化方案。房地产税立法完善之后,可以使为房地产税在全国推行打下坚持的法律基础,做到有章可循。同时房地产税征收细则的优化也可以使其定位更加明确,执行起来更加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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