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来源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为了确保企业对外信誉,国家规定:对外债较多的企业和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相应偿债基金,并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现汇账户存储,以保证按期归还。企业建立的外币偿债基金主要有三种来源:
按负债金额的一定比例按人民币购入外汇建立偿债基金;
按规定可从现汇账户中划出一部分外汇作为偿债基金:
以国家批准的专项还贷出口收汇作为偿债基金。
具体方法
建立偿债基金的企业应在“银行存款”账户增设“╳╳外币偿债基金户”明细分类账户进行单独核算。该账户也属外币账户,其余额也需按期末汇率加以调整。并分别其来源进行处理:
1、按*9种方法建立的外币偿债基金,按实际购入的外币金额与按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外币偿债基金户”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户”科目,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等科目。
2、企业按第二种方法建立的外币偿债基金,在划出时,应按划出的外币金额与账面汇率折回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外币偿债基金户”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外币户”科目。
3、按第三种方法建立的外币偿债基金,由于《通知》规定,其可以直接进入偿债基金户,因此,在收到外汇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按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外币偿债基金户“,贷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企业利用专项存款偿还外债时,按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负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外币偿债基金户”科目。
期末,该账户外币金额的调整方法同其他外币账户相同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偿债基金折旧法介绍 高顿教育 2018-02-09 09:13:19
-
等额分付偿债基金 高顿教育 2018-02-09 09:12:56
-
封闭基金的详细介绍 高顿教育 2018-02-09 09:12:34
-
对冲基金的详细解说 高顿教育 2018-02-09 09:12:09
-
ETF基金的详细介绍 高顿教育 2018-02-09 09:11:3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