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情况下,企业根据实际需要,不在本关区(直属海关关区)办理通关手续,这就是异地报关。按规定,只有自理报关企业才能向海关申请异地报关。异地报关需首先递交相关申请,然后经原报关注册地海关审核,最后通过异地海关审核,才能获得报关备案证明书。

  已在所在地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为取得在其他所辖管区报关的资格,而在有关海关办理报关备案的审批手续,这就是异地报关备案。具体程序有以下三点:

  1、向报关注册地海关递交异地报关备案申请

  只有自理报关企业,才能向海关申请办理异地报关备案。递交下列文件资料副本(或复印件):自理报关备案申请书、营业执照、银行的资信证明、企业印章、报关专用章、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2、原报关注册地海关审核

  在自理报关备案申请书正本“备案情况”栏内加注意见并加盖印章,与企业递交的有关文件一起制作“关封”。

  3、异地备案地海关审核并颁发证书

  经审核确认文件资料齐全有效后,向申请企业签发“自理报关单位报关备案证明书”。至此申请企业即可在异地备案地海关辖区各口岸办理报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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