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管辞职情况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收到董事何志光先生的辞职报告,何志光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首席运营官(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以及所担任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其他一切相关职务。何志光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其辞职与本公司无关,亦无任何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的事项。
 
  本公司对何志光先生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将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3 日
 
  名人名言:态度决定成功,而不是成功之后改变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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