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主持制定的《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级划分》、《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方法》等6项地方标准近日发布实施。这标志着安徽省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的初步建立。
近年来,省质监局按照国务院和安徽省政府有关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立足质监工作实际,以质量诚信推动社会诚信,搭建全省质量信用体系平台,推进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诚信体系建设,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在完成省科技厅软课题计划项目《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方法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级划分》、《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方法》、《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级限制与调级规定》、《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术语和定义》6项地方标准。这6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安徽省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的初步建立,健全完善了安徽省诚信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据了解,这6项地方标准参考借鉴了目前国内已开展质量信用的18个省份的企业质量信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推行工作的经验,同时,在合肥、铜陵、淮南、宁国四地21家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了安徽省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给出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的不同导向,厘清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的内在逻辑,量化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级指标,确定企业质量信用的等级划分,明确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方法,开创性推动等级限制与调级规定,并探索以第三方形式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6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安徽省的企业参与质量信用的等级评价,鼓励、帮助企业构建质量诚信管理体系,增强广大企业的质量观念,推动企业的诚信经营。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信用评级按照评估内容来分 高顿教育 2014-10-29 15:07:12
-
前期准备阶级 高顿教育 2014-10-29 15:06:10
-
信息处理和收集阶段 高顿教育 2014-10-29 15:05:38
-
初步评级阶段 高顿教育 2014-10-29 15:05:01
-
确定和公布等级阶段 高顿教育 2014-10-29 15:04:3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