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为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9月22日,我局举办“新《预算法》解读”专题学习活动,局[*{a}*]封毅、唐峰、尹子辉、胡小庆与全局干部职工150余人参加学习。
 
  封毅局长指出,预算法是财政工作的根本法,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基础依据。在新预算法出台不满一个月的情况下,组织专题学习是及时而又必要的。希望全局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做知法懂法的财政人;在财政工作中融会贯通,不断探索实践,把新预算法的要求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贯彻到具体操作中,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在近2小时的学习中,预算处、政府债务管理处等相关处室立足新预算法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就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控制方式、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完善转移支付、硬化预算支出约束等修改的重点进行了全面解读;结合财政关注实际,对新预算法在强化监督、改进管理、管控债务等方面对财政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作了针对性分析。
 
  按照局[*{a}*]要求,今后我局将结合即将修订出台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抓好学习和贯彻。一方面,组织全面学习。既要求财政干部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习新预算法,确保入心入脑;又提倡机关各处室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交流和讨论;还要通过市局带头,引导区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和相关部门财政财务干部共同学习理解新预算法。另一方面,用制度[*{c}*]和推进改革。把新预算法中关于政府预算体系、预算公开、转移支付、债务管理等修订内容与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通过健全财政预算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有关规定,聚力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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