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滚动计划编制管理试行办法〉及做好广西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滚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桂财发〔2014〕6号)精神。
 
  市财政局共组织我市宾阳县、横县、武鸣县、上林县、隆安县、邕宁区、西乡塘区等7个项目县(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编制了8个国家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个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和1个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申报,19个项目总投资1085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786万元、地方财政配套3393万元、企业和群众自筹678.6万元。
 
  这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加大了对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将对保证南宁市粮食生产,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逐步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农业主导产业,推进我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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