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减少六成——2014年企业税务稽查,这篇11月7日的税务稽查的文章已给到各位读者们啦,请大家细细品味哦。

  长江商报消息
 
  数字化税务稽查在汉实行一年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魏凡 实习生 杨玲玲 通讯员 张晟 叶翩)以往,企业税务稽查短则一个月,耗时长的则需要一年,甚至有企业因此付出460万元滞纳金。自从数字化税务稽查在汉实行一年后,稽查时间大大缩减,且大幅提高了稽查精准度。
 
  “两名稽查人员用U盘拷走账目后,再通过电话告知汇总疑点,仅需数日即可完成稽查。”武汉大方机电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一年的账本至少40本,财务凭证多达数万张,“往年的税务稽查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据了解,一般案件的稽查检查时间规定为60天,且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若有超期未缴纳税款,必须加收滞纳金,且时间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缴税款的万分之五。
 
  据了解,数字化税务稽查是指,稽查人员用特制U盘从企业电脑中拷入数据带回稽查,通过数字化稽查系统,由电脑自动分析企业财务数据,并与企业日常纳税申报等数据进行比对,找出问题所在。
 
  “有些大企业因涉及补税,且金额较大,滞纳金也是一个天文数字,曾经就出现过缴纳460万元滞纳金的情况。”武汉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孙武说:“运用数字化稽查后,准期检查率从42%提升到73%,准期审理率从78%提升到92%,一般案件结案时间压缩至33天,平均缩减60%以上。使企业尽可能地减少了这方面的损失。”
 
  作者:魏凡 杨玲玲 张晟 叶翩
 
  本文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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