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开庭除了在法院之外,还可以在戒毒所、高校、看守所、交警部门、监狱等。近日香洲法院多次开展巡回法庭审理案件,有些是为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有的则是教育警示。另外,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巡回法庭还成为全国首家设在大学校园的定点巡回法庭。
法庭“走进”戒毒所
近日,香洲法院行政庭在珠海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高某不服珠海市某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一案。
原告高某于2014年6月被某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一个月之后,高某因不服该决定,委托律师向香洲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原告被拘留在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香洲法院行政庭决定将庭审安排在该戒毒所进行。开庭当日,合议庭法官、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到达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庭审。
暨大巡回法庭审理合同纠纷案
9月,南湾法庭法官在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的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四起因赴澳门务工而产生的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不仅吸引了数十名暨南大学的师生前来观摩学习,部分区人大代表也特意前来旁听。开庭前半小时已座无虚席。
四起案件原告均是内地赴澳门务工人员,被告是一家提供澳门劳务咨询的中介公司。四名原告分别经被告介绍赴澳门务工,后因故被辞退,四名原告提起诉讼主张被告违约。庭审持续了一个上午,案件主审法官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本案将择期宣判。
为方便旁听庭审的师生提前了解案件,南湾法庭将四起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提前复印转发给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的巡回法庭供师生查阅。
南湾法庭在9-10月在暨南大学巡回法庭每周安排一次巡回审判,并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香洲法院南湾法庭负责人介绍,南湾法庭巡回法庭是全国首家设在大学校园的定点巡回法庭。
香洲法院南湾法庭每年都会选取一些典型的、具有司法教学意义的民商事案件到巡回法庭开庭。巡回法庭走进大学校园为学生提供真实接触审判实践的机会。对来自港澳台和外国的学生而言,起到了宣传大陆法律的作用。
名人名言:恶莫大于毁人之善,德莫大于白人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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