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推进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流程、规范管理、提升效能,推进全省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一体化,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转型,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按照上述思路,2014年省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要点是:
 
  一、深化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1.健全完善集中支付制度。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要求,认真查找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薄弱点,研究改进厅内部国库集中支付事项审核衔接程序。修订完善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办法。会同国库处调整改进预算单位往来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流程。
  2.推进集中支付配套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强公务卡使用情况监控。配合国库处进一步优化公务卡执行环境,促进公务支出更透明;推进落实省属院校纳入专户的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工作。配合政府采购处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 完善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进一步梳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流程,促进各环节业务有效衔接。配合国库处推进财政与代理银行、人行国库的全程电子化管理,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制度。
 
  二、着力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运行基础
  4. 完善月度用款计划管理。及时准确下达基本支出用款计划,限时下达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协调配合相关业务处室进一步加强用款计划执行管理,提高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编报的科学性、准确性。
  5. 加强集中支付支出管理。推进落实财政直接支付动态预警管理,提高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效率。严格执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程序,准确开具资金支付凭证,安全高效支付财政资金。
  6. 规范集中支付资金清算。及时向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和清算银行传递集中支付电子信息,送达相关支付凭证,保障财政资金按时准确清算。及时向人民银行传递非部门预算支出相关材料,协调促进厅业务处室与人民银行的沟通,保障非部门预算资金规范、高效支付。
  7. 规范集中支付会计管理。认真做好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往来资金分账户和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收支核算。加强单据传递、日常账务处理和安全控制管理,及时归档集中支付会计档案,认真做好会计对账工作。研究探索集中支付会计核算与总预算会计核算的有效衔接。
  8. 强化集中支付信息支撑。优化业务操作系统环境,规范运行管理程序,统一集中支付数据口径,提高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支付执行等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完善数据报表体系,强化信息查询功能,实现历史数据可追溯。
  9.强化支付安全监督检查。健全集中支付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集中支付执行内部业务检查。对业务审核、印章使用、票据开具等关键环节加强重点监控,落实问责制度。加强集中支付数据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信息数据安全监督检查。
 
  三、规范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10.规范执行项目支出管理制度。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级次管理,规范指标调整程序。严格执行预算指标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管理,加强支出用途、事项和收款人等支付信息的审核。严格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商品(劳务)供应商和最终收款人。
  11.规范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制度。严格预算单位资金归垫管理,加强零余额账户、往来资金分账户和行政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收支监控,严禁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系统内其它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财政资金。加强零余额账户日终余额监控,规范代理银行零余额账户使用管理。
  12.规范执行现金审批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现金支出事项和使用范围,加强现金支出情况动态监控。认真落实现金支出申报审批制度,配合业务处室加强现金提取源头控制,巩固提升现金管理成果。
  13.认真落实代理银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考评办法,加强对银行代理集中支付业务的日常监控和工作会商。组织开展代理银行代理业务专项检查,督促代理银行全面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提高代理业务管理水平。
 
  四、扎实推进全省支付工作一体化
  14.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按照《关于推进全省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一体化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紧密围绕“账户设置、覆盖范围、方式划分、业务流程、审核方式、内部控制、窗口服务”七个一体化工作目标,逐步建立全省规范统一、内控严密、流程优化、安全高效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新机制。
  15.健全统计分析制度。认真落实和完善市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市县集中支付业务数据,研究分析市县改革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对策建议。
  16.加强市县业务指导。围绕集中支付工作转型、项目支出直接支付、现金提取、国库资金退库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市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调研;进一步完善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操作规程,积极发挥省级示范[*{c}*]作用,加强市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分类指导,引导市县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业务管理,提升支付效能。
 
  五、积极促进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转型
  17.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管理,硬化部门预算约束,强化财政资金支出关口管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入开展集中支付执行趋势分析和前瞻研究,积极做好部门预算分支出大类、分处室支出进度统计分析。
  18.服务部门预算管理。以提高预算执行质量为目标,充分挖掘、分析、利用集中支付数据,有效反馈预算执行情况,促进预算编制更科学、更准确、更精细。认真落实集中支付执行周报、月报工作和季度通报会商制度。
  19.服务单位财务管理。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立足财政财务管理要求,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积极开展工作会商。加强预算单位支出业务调研,配合相关业务处做好财政政策解释和宣传,指导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努力营造支付执行和谐环境。
 
  六、全面提升国库支付中心效能建设
  20.完善集中支付服务措施。规范落实《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为民服务办法》,加强岗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扎实组织开展“四零”服务活动,提高服务水平。继续组织开展集中支付业务培训。充分利用预算单位业务交流QQ群,加强与预算单位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完善财政一体化平台国库集中支付功能,优化系统操作,方便预算单位用款。
  21.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以结对共建、效能建设、文明窗口建设为载体,抓好班子[*{a}*]力建设和执行力建设,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加强集中支付课题研究和岗位培训,全面提升中心干部队伍理论素养和综合业务素质。
  22.强化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深入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条例,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事务管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科室工作岗位和业务环节的风险管控,加强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和党风政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23.强化集中支付工作宣传。紧密结合省级财政财务管理要求,积极宣传财政新政策、新要求,宣传集中支付改革新做法、新成效。规范宣传工作,按照党组工作安排,通过新闻媒介积极宣传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动态,着力营造和谐顺畅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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