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文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统一的规范的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全面落实投入政策,切实做到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2010—2013年,全省教育支出从386.3亿元增加到736.6亿元,年均增长23.7%,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生均教育投入指标明显改善。财政资金持续支持,有力地保障和推进了一系列重大教育工程的实施,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您在提案中对我省普通高中经费保障不足、债务问题的分析比较实际,归纳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对于普通高中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都高度重视,2012年-2013年,我们积极争取中央资金26560万元,对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普通高中给予重点支持。对于高中债务化解工作,我省已经按照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对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债务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调查,省财政配合审计、教育部门对全省各地上报普通高中债务情况进行了严格合规性审查,并已形成报告上报相关部委。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高中经费保障和债务化解工作职责主要在市县,各地可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教育经费,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高中教育发展。下一步,省财政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省普通高中经费保障工作。
 
  一是会同教育部门逐步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财务管理,逐步建立并完善高中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和债务风险控制机制,理顺普通高中隶属管理关系,明确市、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普通高中管理的职责,加强对普通高中发展的统筹。
 
  二是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财政投入和其他渠道筹措经费协调发展的保障机制。合理科学编制普通高中综合预算,保障普通高中的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对贫困地区重点项目的投入,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基础地位。在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政策基础上,逐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三是配合教育部门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发展特点和多样化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规划管理。在合理配置高中教育资源方面,监督市县做好规划,避免出现盲目攀比建设、规模过大等倾向,保持学校规模相对适中,建立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推动学校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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