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申请人:
 
  为鼓励我区专利申请人积极申请专利,增加专利的数量和提高专利的质量,进一步加强我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零陵区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区专利申请人自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申请的专利予以资助。
  专利申请资助上限:国内发明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职务发明每件资助5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300元;发明创造申请PCT专利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多少进行资助,每件每个国家或地区*6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一项发明申请多个国家专利,资助额*6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
  申报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区知识产权局报送下列材料:
  1、《零陵区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长沙代办处开具的缴纳费用收据复印件,申请为个人的,须提供收据原件供核对;申请为单位,收据原件已报销入账的,提供单位出具证明及收据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沙代办处或解放军总装备部国防专利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及复印件和请求书首页复印件;
  4、职务专利申请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在本地的居住证明;
  5、申请国外专利的须提供国内申请费收据复印件及国外申请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专利申请人于2014年11月2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零陵区知识产权局。联系电话6222478,联系人:高志斌15386387252,相关表格、文件可到llqkjj3@126.cn邮箱(密码:6222478)下载。
  
  永州市零陵区知识产权局
  二0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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