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在月份或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时,可自行申报享受减免税,无需审批。小微企业所得税办税通申报流程说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网站申报所得税减免流程已经上传到网站,请您到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自行下载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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