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西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二审通过,已依法提请省大人常委会进行程序审议,有望在本季颁布实施。标志着西安市税务部门长期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强化法制思维,紧密依靠各级地方党政、人大,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在构建信息共享、风险共治、税企共赢的现代化税收治理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该《条例》由西安市财政局牵头组织,西安市国税局、地税局、政府法制办共同参与起草,共7章32条,主要包括税收管理、税收协助、税收服务、税收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纳税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在保障税收收入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在建立体现西安特色、适应发展要求、满足纳税人需求、吸纳新鲜经验的“七项税收保障制度”方面努力实现创新。一是建立征纳诚信制度,深化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建立违法违规纳税人名录,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并定期向社会公告,使税收信用成为衡量企业社会信用的重要标准。二是健全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实行涉税信息目录管理,由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制定涉税信息目录,并根据社会经济运行情况适时调整,使全市统一的税收保障网络信息平台更加完善,确保信息管用实用、共享到位,信息管税落地生根。三是建立法人、社会组织税务设立通报制度,完善税务登记,强化涉税信息比对,堵塞管理漏洞。四是建立产权登记完税(免税)审查制度,实施更加有效的税收源泉控制。五是建立与行政、司法衔接制度,强化部门联动,促进纳税人更好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实现税法遵从。六是建立健全税收协助监督制度,促进社会综合治税,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税收管理活动的积极性。七是建立健全税收代征制度,统筹利用治税资源,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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