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4〕19号)有关要求,自2014年3月1日起,对申请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单位纳税人)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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