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历史成本记账的会计原则,企业 在持续经营 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对企业资产 进行评估调账 ,否则,由于计量基础的不一致,不同会计期间产生的利润 将没有可比性,容易误导投资者、债权人 及其他报表使用者,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 ;按照《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除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外,一般不能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虽然随着市场经济 的发展,交易行为的增多,资产评估 事项也越来越多,企业在进行公司制改制、购买股权 、企业兼并 、资产置换 、以非现金资产抵债、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债转股 、企业清算 、增资扩股 、将资产抵押、质押 或担保 、公司制企业 变更、法人股拍卖等往往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但国家规定的可以调整账面价值的事项仅限于下列两种情况:
一是国有企业 按照《公司法》 规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规定,应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企业相应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二是企业兼并,也就是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如果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 资格,则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被购买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这两种情况之所以可以调账是因为改组后的企业和被兼并但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相当于一个新企业的开始;而整体兼并不再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当于兼并企业买进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 ,应当按被兼并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 入账。
对照规定,很显然贵公司虽然资产评估增值了,但不属于上述任意一种可以调账情况,因此你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们还可以换一个角度思考,如果办公用房评估一次,你调一次账,那同理你公司其他资产 也可以评估,也可以调账,其他企业也可以不断地对自己的资产评估,调账,再评估,再调账,这样,会不断膨化公司的资产和权益,带来的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巨额资本增值借“鞋匠”上市之旅 高顿教育 2014-11-28 08:58:03
-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策略 高顿教育 2014-11-28 08:54:57
-
资产评估增值的形式 高顿教育 2014-11-27 17:19:16
-
低风险稳收益大成现金增利追求资产稳健增值 高顿教育 2014-11-27 17:12:00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