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看看欢瑞世纪这家以影视剧制作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是如何“借道”A股鞋底制造商——泰亚股份实现间接上市的。鉴于我们是*9次讨论这个专题,所以我会多介绍一些基础性的知识,帮助初步接触的童鞋建立起基本的框架和思路。
 
  交易双方分析
 
  泰亚科技(被“借道”的上市公司)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运动鞋鞋底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大型企业,是福建泉州地区规模*5、设计能力最强、研发技术水平*6的运动鞋鞋底企业。公司的研发设计实力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近年来一直被安踏、特步、361度、鸿星尔克、德尔惠等国内知名品牌运动鞋企业列为开发伙伴级供应商,是供应商的*6级别。公司在行业内率先设立技术中心,2008年8月被认定为泉州市首家鞋底企业技术中心,2009年12月被福建省认定为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是福建省同时拥有市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两家运动鞋鞋底企业之一。
 
  公司2010年11月24日上市,发行2210万股,发行价格20元,募集资金4.4亿元。上市以来派发现金红利0.4亿元,相当于该公司从资本市场拿走了4亿元净现金。最近几年公司的收入规模在3.5亿徘徊,利润规模在3000万-6000万之间,到2013年公司业绩大幅萎缩,仅有500万元。
 
  本次重组前,泰亚股份的控股股东为泰亚国际,实际控制人为林祥伟和王燕娥夫妇,而泰亚国际为香港公司,其存续会对本次重组注入资产受到政策上的限制,因此本次重组时,泰亚国际将其所持上市公司53.17%即9,400万股股份分别转让予林诗奕、林建国、林健康、林清波和丁昆明各3,400万股、1,000万股、1,400万股、1,600万股及2,000万股。由于林诗奕的父亲林松柏控制的泰亚投资本身即持有泰亚股份10.18%的股份,因此泰亚国际在股权转让后,林诗奕、林松柏、泰亚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其共计持有泰亚股份29.41%的股份,成为泰亚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转让由于转让方分散,并不构成要约收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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