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满足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税的需求,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对部分涉税业务实行“同城通办”。纳税人可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限制,就近选择银川市国税系统的办税服务厅办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的区域范围
银川市国税系统各县(市、区)局的办税服务厅(见附件)。
二、“同城通办”的业务范围
(一)税务登记
1.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纳税人和临时纳税人(以下简称“各类纳税人”)的设立税务登记。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等核准执业证件后,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实行“同城通办”。
2.各类纳税人的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名称、地址、电话、人员、注册资本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涉及税务登记内容变动,需要到税务机关变更信息的,实行“同城通办”。
3.各类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纳税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后,向税务机关报告,实行“同城通办”。
4.各类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实行“同城通办”。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外市、县的纳税人在银川市国税局辖区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实行“同城通办”。
6.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的正本、副本丢失后,到税务机关补办,实行“同城通办”。
(二)纳税申报
7.税控发票的认证、验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验证,实行“同城通办”。
8.税控发票的报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报税,实行“同城通办”。
逾期报税、存根联补录报税、注销防伪税控设备报税,暂不纳入“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9.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报税、申报的证明,实行“同城通办”。
10.各税种的纳税申报。在法定申报期限内,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均实行“同城通办”。
逾期申报、更正申报、自查补税以及纳税评估补税申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报、注销申报,暂不纳入“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11.税款缴纳。在法定申报期内,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业务,实行“同城通办”。
12.违章处罚罚款的收缴。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各类税收罚款,实行“同城通办”。
(三)发票领购
13.各类发票的领用。对已核定版面和用量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等各类发票的验旧及领购,实行“同城通办”。
涉及发票审批的事项,存在欠税、未申报记录、未处理违法违章行为等信息的纳税人领购发票,暂不纳入“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14.发票代开。纳税人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实行“同城通办”。
(四)税务咨询
15.涉税咨询。纳税人上门咨询有关税收政策和其他涉税事项可在全市范围内就近就便办理。
特此通告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银川国税局: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高顿教育 2014-11-28 17:22:10
-
银川国税务局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指南 高顿教育 2014-11-28 17:12:01
-
银川国税局:国际税收研究会工作会议召开 高顿教育 2014-11-28 17:07:50
-
银川国税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顿教育 2014-11-28 17:06:39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