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银川市国家税务局[*{a}*]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推动有关群众反映问题的有效解决,银川市国税局制定了《银川市国家税务局[*{a}*]接待日制度》(银国税发〔2014〕60号),已于5月30日印发执行。市局[*{a}*]在接待日当天现场受理纳税人、社会各界申请接待的相关涉税事项及银川市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申请接待的有关事项。现将相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接待日期: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
 
  二、接待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接待人员:市局[*{a}*]轮流接待,每月安排一人负责接待群众来访(详见附件)。
 
  四、接待地点:信访接待室(市局机关0303)。
 
  五、 申请方式:电话5119016;邮箱ycgs12366@163.com;市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来信来访。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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