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关于深化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文件精神,指导区(市)县财政部门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市财政局近期下发了《成都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意见》,就我市财政部门涉农资金整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落实整合责任
  涉农资金整合的责任主体为县级财政部门,鉴于涉农资金涉及部门较多,涉及面广,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内部联系会议制度,强化对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制度的研究和资金的安排。
 
  二、明确整合载体
  按省政府批复的《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规定,各区(市)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国土和农发办各承担50%。财政部门整合资金主要投向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内,由县级农发办具体负责牵头整合发改、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及以工代赈等方面的资金,用于农发办规划项目区建设。项目管理由农发办负责、实施主体仍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细化整合措施
  以预算编制为平台深化涉农资金整合,围绕省、市政府确定的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归并;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平台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是支持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园、带)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林业)产业、现代畜牧业,加快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进程,促进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重点区域为平台整合涉农资金,按照成片连线、扩面连片、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整合项目资金推进新村建设,发展主导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打造新农村示范片,探索建设新农村综合体,提升新农村建设整体水平。
 
  四、完善整合考核
  县级财政部门是财政资金绩效考评的责任主体,市财政将配合相关牵头部门制定绩效考评办法,指导区(市)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绩效考评,并建立督查制度和年底绩效考评制度,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年底严格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与下年度项目资金的申报挂钩,逗硬奖惩。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