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国税局对纳税人依法办理涉税事项时需要向国税机关报送的相关报表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要求全系统各区(市)县局从2014年4月10日起,不得要求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继续报送已取消的88项报表资料,且不得以其它名目随意新增。
 
  成都市国税局通过清理,共取消了九大类48种涉税事项中原要求纳税人向国税机关报送的88项报表资料,其中:税务登记类取消15项、发票管理类取消24项、申报纳税类取消7项、出口退税类取消3项、税款征收类取消8项、认定管理类取消3项、证明管理类取消6项、税收优惠类取消8项、车购税业务类取消14项。同时,清理工作中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列报表资料中的“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的内容全部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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