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是完善举报受理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制定纪检工作职责、办文制度、考勤请假、学习、档案资料、保密、印章管理等24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局机关干部的办事、办文、办会行为。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对局各室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通过光明栏进行全方位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专门受理和查处反映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违法违纪违规的财政干部,一经查实,视其情节作出谈话诫免和调离财政队伍的处理,维护纪检监察和财政工作的纯洁性。
 
  三是坚持 “三重一大”制度。在实践中做到“三不”,重大事项不经过局党组、局委会集体讨论的不做决定;不经过审理审议的案件不提交讨论;不经过局纪检组研究讨论的案件不做定案,有效地增强了财政干部自我防范的自觉性,防止权力滥用。
 
  四是强化考评考核。制定干部绩效考评细则,对财政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责任目标、违规违纪等方面全程监督,实行季检查、半年一考核,年终一总结。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案件检查、信访举报等工作程序,对信访处理、案件线索、执法纠风处置等建立台帐,切实把监督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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