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财务公开制度。财政部门坚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额、招、投、议标情况、奖补金额及使用情况等及时向村民公示,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一事一议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严格资金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与农经局负责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禁将一事一议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新途径,严禁平调、挪用筹集的资金、劳务及财政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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