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的贵州财政局公开指南如下:

  为了做好贵州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 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a}*]简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
  3.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4.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及经全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
  5.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招投标活动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6.公务员招录和公开选任干部等人事管理情况;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标采购的程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8.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财政信息。
  (二)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组织机构;[*{a}*]之窗;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财政信息;机关党建;廉政建设;采购信息;财政监督;新闻发言。
  (三)编排体系
  1.对主动公开信息按“索引号、主题、公开方式、生成日期”进行整理发布。
  2.按规范,对主动公开信息建立信息索引。信息索引号由“部门字母-信息类编号-信息生成年份-信息顺序编号”4组代码构成,每组代码之间用符号“-”间隔。
  (四)公开方式
  贵州省财政厅主要是通过贵州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等依法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6825885
  传真号码:0851—6866865
  电子邮箱:gzczxxgk@gzcz.gov.cn
  通信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
  邮政编码:550004
  (二)申请提出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2、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费用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年度报告
  本机关将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主要内容: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将通过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报告》。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