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财政局接到交通运输部发出的通知,公布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LNG)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共7个试点项目、6个示范项目和3个示范区项目,湖北2个项目位列其中。
首批试点示范项目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开展LNG试点示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水运行业LNG燃料应用,促进水运行业节能减排,加快绿色水运建设步伐的具体举措。在首批7个试点项目名单中,有2个在我省,分别为:中外运长航长江干线主力船型船舶应用LNG综合试点项目和,昆仑能源南水北调水源地丹江口库区水运应用LNG综合试点项目。
按照部规划目标,到2015年,水运行业应用LNG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水域、港区的加注站点建设启动,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淮河和部分封闭水域的普通货船试点示范和客船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内河运输船舶能源消耗中LNG的比例达到2%以上。到2020年,水运行业应用LNG的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加注设施基本适应水运发展需要,全国主要内河水域的普通货船和客船、港作船和工程船等船舶应用LNG得到推广,内河运输船舶能源消耗中LNG的比例达到10%以上。
据了解,湖北省港航海事机构自2012年起就积极探索水运LNG应用推广,支持企业先行先试,此次纳入国家首批试点的2个项目起步较早,LNG船舶新建、改造已经取得突破,积累了丰富经验。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湖北省港航海事机构将积极协调、大力支持,一方面保障试点示范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快水运行业LNG应用推广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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