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机构、机关各部门:
 
  为适应新时期推进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需要,根据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国税发〔2012〕62号)要求,市局经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a}*]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肥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a}*]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汪宝平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汪海洋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收入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收管理处、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稽查局、*9稽查局、第二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主要负责人
  [*{a}*]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
 
  二、合肥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a}*]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a}*]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审议全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中长期规划;研究确定全系统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市局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研究确定全系统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对各县(市)、区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审议、提出考核结果建议等;研究制定全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a}*]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a}*]小组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筹备和起草[*{a}*]小组会议纪要等工作;起草依法行政综合性规章制度;督促[*{a}*]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协调各部门有关意见;总结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办理[*{a}*]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务等。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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