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市军工优势加快向产业和经济优势转化,带动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按照《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发[2012]8号)中对于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新增的所得税进行奖励的要求,市工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所得税奖励和民营企业申请军品资格认证奖励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14]81号),经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后,对9户军工单位剥离、派生、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工业企业按照其2013年度新增企业所得税实缴入库金额市与区县留成部分给予企业同等金额奖励,奖励资金合计238.89万元。
 
  2013年,9户获奖企业合计实现工业总产值23.75亿元,同比增长18.6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59亿元,同比增长16.67%,实现利润总额2.01亿元,同比增长22.15%,上缴税金1.25亿元,同比增长16.44%,其中缴纳所得税3851.61万元,同比增长44.95%,增加1194.44万元。
 
  对军工单位民品生产企业进行所得税增量奖励,能够促进军民结合发展,解决军工单位产业化程度不高、产业规模小、与地方产业发展衔接少、互动性差的问题,有效推动我市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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