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及意见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的各项规定
  近年来,财政已印发文件包括:
  (一)《关于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政供养车辆定点加油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发〔2007〕550号)
  (二)《关于2009年—2010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车辆定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发〔2009〕1061号)
  (三)《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发〔2008〕632号)
  (四)《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市财发〔2009〕1114号)
 
  二、进一步加强定点加油和维修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明确定点加油和维修管理工作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监督管理;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定点加油和维修工作*9责任人,负责加油、维修费用审核把关,择优选择诚信、质优价廉的维修企业,负责加油、维修事前审批,事中费用审核监督,事后结算审核监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加油、维修事项办理程序,并经常关注市场,掌握行情,对比价格;各单位财务人员必须按每辆公务用车设立台账,分明细核算费用,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加强监督审核,定期向主管[*{a}*]报告费用支出情况并反馈车辆管理人员。
  (二)完善单位内控制度
  建立并逐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加油管理制度、维修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维修审批及复核报销程序,以强化制度、规范程序,切实加强公务用车费用管理。车辆管理人员应在财务人员配合下,进行月、季、年车辆支出费用分析,也可在单位内部公开车辆开支情况,尝试建立单位内部公开监督机制和费用考核制度。对于支出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教育。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监督。
  (三)加大宣传和教育工作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综合性较强,既涉及到司机人员管理,又涉及到配件维修、工时等技术性工作。多年来,公务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居高不下,备受社会关注。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工作,认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司机人员学习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和市级定点加油、维修等相关文件,以及本单位车辆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宣传管理制度和政策,取得职工的理解与配合,切实节能降耗,减少公务用车油耗和维修费用。
 
  三、监督管理
  (一)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情况进行检查,2011年将根据2010年开展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主要内容有:2010年自查报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报销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台账,车均费用情况,平均里程费用情况等。希望各单位对2010年度车辆费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在维修中有违纪行为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大对加油、维修企业的管理和约束的力度。各单位在日常加油和维修中,如发生企业不按协议或合同提供服务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提供虚假发票的、违反行业规定等情况,应及时向财政局投诉、举报,财政局落实情况后,将取消违规企业定点加油、维修资格,同时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不得向定点企业提出不合理要求。
  业务咨询:029—87279685;投诉电话:029—87279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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