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歙县制定印发《2013年度歙县茶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着力实施“三大工程”,真金白银扶持壮大全县茶产业,实现茶企增效,茶农增收。
一是实施生态茶园巩固拓展工程。该县对低产茶园改造与高效生态茶园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由县财政补助40%茶苗款,苗木通过政府统一采购;对于通过单株选育地方优良品种,经省级以上专业部门认定,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于通过有资质的部门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茶园新认证或续认证的,根据面积多少,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至10万的补助;对于通过土地流转,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模式发展良种茶园,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根据连片面积不等,分别一次性给予150 -300元/亩土地流转补助。
二是实施企业培育壮大工程。该县对于新认定国家、省级龙头茶叶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 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于规上和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按企业当年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较上年增量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对于按照清洁化、标准化、规模化加工技术要求,新建或扩建茶叶加工厂,根据建筑面积对新建或扩建部分一次性给予60元-80元/平方米补助;对于新配置清洁化、机械化茶叶加工生产流水线,除了享受购机补贴优惠政策外,每条流水线设备投入在50-300万元的给予15%补助,3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补助;对于新获得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按照不同级别、等级给予1:1配套奖励。
三是实施品牌振兴工程。该县对于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名牌产品、黄山市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等,按照县政府相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中央、省及市县电视台进行宣传推介的,分别给予50%、40%和20%的资金补助;对于省、市级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在高速公路等公共场所新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进行宣传,单个广告牌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广告期限1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资金补助。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怀远县财政局开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 高顿教育 2014-11-13 11:41:36
-
积极做好2015年度财经刊物征订工作 高顿教育 2014-11-13 11:40:20
-
2014年省财政厅预算处工作要点 高顿教育 2014-11-13 11:38:41
-
2014年金融处工作要点 高顿教育 2014-11-13 11:36:54
-
2014年支付中心工作要点 高顿教育 2014-11-13 11:35:55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