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新区面积106.46平方公里, 和上海将所属几个保税区打包升级有所不同,广东自贸区的范围包括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和珠海横琴三大新区。方案所涉的南沙、横琴和前海三地面积相加,已远超上海已经确定为自贸区的28.78平方公里,其中南沙新区面积为803平方公里,横琴新区为106.46平方公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则约有15平方公里。
 
  一期三园获批可能性大
 
  对于广东将前海、横琴、南沙以及白云空港区域“打包”申报自贸区的做法,暨南大学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恩表示赞同,“三个区应该是一盘棋。之前三个地区都分别说要建立自贸区,但单兵作战会有很多问题,比如造成功能重叠、在政策上相互竞争、各区的地位也不明确。但如果联合起来作为‘一期三园’,申报国家级自贸区和试验区,获批的可能性会大很多。”
 
  三区“打包”之后,是否仍然会存在竞争?又如何错位发展?陈恩认为,首先,三区本身有各自的区位特点和发展定位,前海面积较小,且邻近香港,主要发展金融业和高端服务业;横琴则以澳门为依托,产业重点是旅游和科教;而南沙面积*5,且目前的产业定位比较泛,还需要有重点产业布局,比如说航运、物流、金融等。总的来说,三区都要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各有侧重,既分工也合作。“再就是要发挥省里整合的作用,不能只是三区自己来谈合作,省里也要建立起相关的统筹机制。”
 
  按照此前这三个地区获批国家战略发展平台时的定位,南沙的定位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横琴新区的定位为粤港澳紧密合作新载体,而前海则于去年获批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事实上,从三者申报国家战略发展平台时的定位来看,三大平台已进行了差异化分工。“南沙进行综合实验,横琴侧重协调粤港澳关系,前海则是着重进行金融创新。”中山大学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如是解读。林江分析说,南沙在三个分区中地域面积*5,达800多平方公里,因而既可以进行金融实验也可以进行货物贸易自由化。利用广州在珠三角地区的龙头地位为汽车工程、石化、物流等线性制造业提供配套,以现代服务业为制造业支撑,大力发展与实体经济相关的产业金融创新业务。
 
  前海的定位则在于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对接和错位发展,探索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新路径。“前海其实已是准自贸区,现在要做的无非如何落实执行各项政策。”南方民间智库专家委员会副主席彭澎说。
 
  横琴扮演独特角色
 
  与南沙、前海相比,横琴角色则较为独特。“横琴扮演的角色就是促进港澳经济金融互通的‘润滑剂’。”林江用比喻称,横琴的规划目标仍然是侧重在金融服务业,相比于前海,它独特的优势是在于和澳门的对接。林江告诉记者,澳门近几年都在提发展金融业,但因其本身实力不足,一直以来都无法吸引到香港的金融机构进驻,导致金融业滞后。“但若是澳门能和横琴绑在一起,将横琴当做一块战略纵深,进而辐射珠三角乃至广东的西部地区,那就能给香港的金融机构乃至其他外资机构带来很强的吸引力。”林江说,作为定位在“粤港澳紧密合作新载体”的横琴,“润滑剂”的角色不仅能将粤港澳三地的经济金融结为一体,而且也能有效地避免与南沙、前海的同质竞争。
 
  在8月26日“CEPA十年粤港共赢”论坛上,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牛敬也表示:“横琴是一个天然的自贸区形态”。9月4日,横琴新区管委会相关人士向深圳商报记者证实,目前确实制定了申报自贸区的相关方案,但未透露具体细节。有消息称,横琴申报自贸区是按照广东省的统一部署,并拟定了两套不同方案提交省政府,一套以横琴新区为*10主体,另一套将横琴和珠海保税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申报。与前海、南沙相比,横琴新区似乎跟“自贸区”更近一步。早在横琴新区获批时便被赋予了一系列“准自贸区”的政策,今年8月1日起,横琴新区正式开始实施“比特区更特”的分线管理创新通关模式,即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横琴与其他地区之间的通道设定为“二线”管理,海关按照“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线管理。这与上海自贸区将实施的“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模式大体相同。同时,横琴环岛监控项目和查验设施预计年底前完工,横琴封关运作也将于年底实施。“横琴新区启动较早,自然条件上来说也是很适合作为自贸区。它本身是个岛,跟港澳以及珠海其他地方通过桥梁相连,自贸区的管理模式最容易实现。”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主任陈广汉认为。
 
  分区如何管理可借鉴国外
 
  此次广东将三地组合上报,未来如何对几个分区进行管理,也是各界所关注的话题。
 
  彭澎认为,未来广东版的自贸区或将采用两个层次的管理机构。他说,“具体而言,就是成立一个省属[*{a}*]班子,同时在几个分区分别成立下属的区管理委员会。从而实现原则性大政策一致,各分区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差异性细则从而避免同质竞争。”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上四个主要的自由贸易区(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德国汉堡港自由港区、美国纽约港自由贸易区、荷兰阿姆斯特丹港自由贸易区)的管理机构权威性非常强。四国对自由贸易区管理机构授权上大体相近,都是港区合一,成立经联邦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自由贸易区的整体事务,投资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有权审批项目立项。特别是着眼于自由贸易区与城市功能的相互促进,超前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极富特色和成效,带动了周边城市经济发展,尤其是在金融、保险、商贸、中介等第三产业发展上成效显著。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