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转发了《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12月10日《京华时报》)。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在激烈的招商引资竞争战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成功地招商引资,推动本地经济快速发展,打起了恶意竞争战,盲目地向企业承诺好处,乃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向企业许诺税收优惠政策拉拢企业,以致税收优惠呈过多趋势。结果虽然招来了企业,表面上的GDP增加了,却流失了国有资产和国家税收,损害了国家和老百姓的经济利益,肥的只是企业。而且,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违背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损害了税收公平,干扰了税收体制,引起了其他企业和广大民众的不满。
 
  国家开展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行动,毫无疑问,这首先有利于维护和强化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其次,有利于清除影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壁垒,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再次,能够严肃财经纪律,斩断把税收优惠政策当权力寻租工具的腐败链条,对预防腐败可以起到积极作用。最后,倒逼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竞争战中,通过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等软实力提升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企业。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成功与否的关键不是简单地发一纸通知,而是要限制地方政府和官员手中的权力。按照我国税法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规定,地方政府并不能随意对企业承诺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有一整套程序。而且,《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明确禁止了现在很多地方流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但是,地方政府仍然不断出台一些不符合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落实下去,让很多企业享受到了不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归根结底是地方政府和决策者手中的权力过大,国家税法和相关政策没能制约地方政府和官员的权力,相反遭到了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践踏。一直以来,地方政府和官员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是经济指标,只要经济上去了,GDP增加了就行了。至于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有没有出台违法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重要,通常不会对此追究责任。
 
  因此,严格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确保税收公平,真正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关键是要限制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手中的权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法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决策者,必须予以严惩,不能因为发展经济有功劳就饶恕此类行为。此外,建立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公开机制,凡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不管是中央政府出台还是地方政府出台以及针对什么行业或者针对哪家企业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必须对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再者,增强地方政府和官员政绩考评机制的科学性,削弱GDP指标,增加生态环保和守法的考核指标,倒逼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在发展经济中优先坚守法治原则。
 
  小编寄语:出路出路,走出去了,总是会有路的。困难苦难,困在家里就是难。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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