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2014年11月份浙江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各考区已认定违纪违规人员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办公室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各考区联系电话:
  湖州:0572-2057327;金华:0579-82466697。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