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清算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及预拨2014年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4【15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二、办理时间和要求
  1、补贴资金申领时间: 2014年10月15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
  2、办理时间:每星期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3.申请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车主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4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在商务部网站下载http://bfqc.scjss.mofcom.gov.cn/);
  ②《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
  ③《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 与报废车辆同一车主新购补贴范围内的车型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
  ⑤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 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非车主本人办理的,请经办人带上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来办理;企业车辆请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来办理。
 
  三、受理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杭州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68号3楼
  联系人:蒋卫军 电话(传真):0571-87036909
  何美琴  电话:0571-87036619
  咨询投诉电话:12312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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