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部分会计人员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登记等相关问题进行咨询,湖南会计网为了方便广大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相关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
 
  二、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因财政部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需要和我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凡2014年7月1日前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必须先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采集后,才能在新系统中登记继续教育信息。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流程
  1、2014年7月1日前发证的持证人员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进行信息采集(2014年7月1日后发证的人员不需进行信息采集);
  2、持证人员与财政会计主管部门委托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联系,根据情况确定参加培训时间;
  3、持证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由培训机构核实参训人员情况,收集整理参训人员名单、证书、考勤表及照片录像资料报财政会计主管部门;
  5、财政会计主管部门核对参训人员信息和培训考勤等资料,核对无误后将持证人员培训信息录入《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并由操作人员在从业资格证上进行登记;
  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完成后,可通过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查询培训登记情况。
 
  欢迎广大会计人员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过程中走过场、乱收费,借培训之名开展公费旅游、公务消费等活动,违规招揽生源,从中收取手续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进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进行严肃处理。
 
  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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